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公安局加强和规范客运货运寄递行业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景政办发〔2008〕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加强和规范客运、货运、
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客运、货运、寄递行业的安全监管,有效保障和促进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根据省委有关领导指示和全省客运、货运、寄递行业治安监管工作现场会精神,现就加强和规范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和促进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为目标,以巩固和完善行业安全管理机制为主线,通过整合社会各界力量,适当增加科技装备投入,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安全监管举措,全面落实各行业管理部门、从业单位、从业人员责任,严格控制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违禁品在上述行业中流通,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共安全、最大限度地消除治安隐患。
二、工作目标
(一)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检设备配备更加完善到位;
(二)客运、货运、寄递行业日常监管、检查制度更加完善规范;
(三)客运、货运、寄递行业业主责任明确并落实到位;
(四)客运、货运、寄递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五)客运、货运、寄递行业突出治安问题和薄弱环节得到有效解决,行业安全隐患得以基本消除,发现、控制、打击非法携带、托运和运输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化学品的能力明显提升;
(六)发生在客运、货运、寄递行业的涉抢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三、要加强以下三大行业的安全监管
(一)公路客运行业(包括出租车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