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和省两级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包括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具体执行的行政性收费标准和各级政府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活动执行的事业性收费标准。具体内容按照国家和省两级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规定的范围和项目整理发布。
5、价格行情和成本动态:反映价格部门依法实施监测、调查取得的市场价格行情、成本资料,以及分析预测报告等内容,包括省内外市场和国际市场的有关情况。此类信息的发布,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属于公共信息要免费发布,其他信息可以用于开展有偿服务。
6、政务公告及其他信息:包括办事指南、价格举报、价格诚信建设、曝光案件和价格刊物、简报的电子版以及人事教育、业务培训、价格研究、机关党建、廉政建设、协会工作等,要区别内外,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发布。
甘肃价格网的信息发布,除采用文字和表格等形式外,有关内容应附有图片和说明,有条件的还可附加音频、视频等文件。
甘肃价格网的信息内容,要根据形势需要和社会需求,及时作出必要的调整和创新,版面设计也要不断适应内容变化,精心创意,优化升级。
三、职责分工
(一)省局各处室单位的职责
1、法规调控处(网管中心):负责网络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制定网络信息发布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提出阶段性的信息发布工作安排意见;负责网站后台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经审核同意后的信息才能在甘肃价格网上发布;负责行政法规、价格法规和综合性文件、信息的发布、更新;负责本处承办的重要价格活动和工作动态信息的发布;负责网站整体版面栏目的规划、设计;负责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以及其他有关工作。
2、商品价格处、服务价格处、收费处:负责本处职责范围内的政策文件和制定、贯彻执行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的发布、更新;负责本处承办的重要价格活动和工作动态信息的发布;负责督促经办人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经本处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经办人及时整理发布相关信息;配合网管中心做好其他有关工作。
3、检查分局:负责分局职责范围内的文件发布、更新;负责分局承办的重要价格活动和工作动态信息的发布;负责网上举报案件的查办和有关咨询问题回复工作;负责价格诚信内容的审核和发布;负责案件曝光信息的审核、发布,但须报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才能发布;负责督促经办人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经分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经办人发布;配合网管中心做好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