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严把信息稿件的审核关,努力提高信息质量。通讯员要及时了解掌握本地、本部门价格工作动态,认真负责地撰写稿件,紧扣信息专题,做到情况真实可靠,数据科学准确,文字简明扼要。稿件写好后,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出。
(三)各地负责政务信息的同志要及时与省局法调处沟通交流,法调处要加强对通讯员的业务指导,按阶段提出信息报送重点,指导信息报送工作,并做好业务培训工作。
四、考核办法
省局将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的意见》等制度规定,对报送情况予以通报,每年进行一次年终考核,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五、请各地于4月1日前将通讯员名单和登记表报省局(法规与调控处)。
联系人:巨龙
联系电话:(0931)8416112
电子邮件:xinxi@gswj. gov.cn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价格政务信息通讯员登记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照
片
|
所 学专 业
| | 文化程度
| |
工作单 位
| |
职 务
| | 职 称
| | 身份证号 码
| |
通讯地 址
| | 邮 政
编 码
| |
电 话
| | 传 真
| | 手 机
|
|
E-mail
| |
本 人
工 作
经 历
| |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分管信息工作领导:
职务:
手机: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