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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对价格政务信息通讯员重新登记的通知


  (二)要严把信息稿件的审核关,努力提高信息质量。通讯员要及时了解掌握本地、本部门价格工作动态,认真负责地撰写稿件,紧扣信息专题,做到情况真实可靠,数据科学准确,文字简明扼要。稿件写好后,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出。

  (三)各地负责政务信息的同志要及时与省局法调处沟通交流,法调处要加强对通讯员的业务指导,按阶段提出信息报送重点,指导信息报送工作,并做好业务培训工作。

  四、考核办法

  省局将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的意见》等制度规定,对报送情况予以通报,每年进行一次年终考核,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五、请各地于4月1日前将通讯员名单和登记表报省局(法规与调控处)。

  联系人:巨龙

  联系电话:(0931)8416112

  电子邮件:xinxi@gswj. gov.cn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价格政务信息通讯员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所 学专 业

 

文化程度

 

工作单 位

 

职 务

 

职 称

 

身份证号 码

 

通讯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E-mail

 

本 人

 

工 作

 

经 历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分管信息工作领导:

 

职务:

 

手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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