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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陇南市初中毕业会考费问题的复函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陇南市初中毕业会考费问题的复函
(甘价函〔2007〕40号)


陇南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初中毕业会考费问题的请示》(陇价报[2006]159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初中毕业生会考费在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后已经取消,省物价局在甘价函[2006]93号中也有明确规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初中毕业生会考费向学校收费缺乏明确的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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