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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涉企和环保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四)加强协调配合。各市(州)要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以便统一政策,化解矛盾,依法处理。为了搞好这次专项检查,省物价局于今年4月中旬安排有关市州进行了先期调研和试点检查,请承担调研和试点检查的各单位提早上报情况材料。同时在检查期间,各市(州)要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向省局反馈,省局将及时通报各地检查情况。
  这次检查从6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请各市(州)于7月10日前将涉企和环保收费专项检查总结及全省涉企和环保收费专项检查统计表报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联系人:王朝  王海    联系电话:0931-8415718

  附件:全省涉企和环保收费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全省涉企和环保收费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自查情况

重点检查情况

应处理件 数

已处理件 数

经济制裁金额

已入库

金 额

已自查单位数

价格违法件数

违法所得金额

已检查单 位

查 出

查出违

法所得   金 额

退还

没收

罚款

合计

价格违法件数

其中百万元以上件数

质量技术监督

              

公安

(消防)

              

环保

              

建设

              

国土

资源

              

合计

              

补充

资料

物价检查组数                      参加检查人数                     检查单位数

注:1、第(10)、(11)、(12)栏均填写处罚决定书上的数额。2、已入库金额是指没收并已上缴国库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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