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的通知
(甘价法调[2007]277号)
各市、州物价局,甘肃矿区、东风场区、甘肃厂区物价局:
为加强价格应急工作管理,健全价格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工作水平,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和社会秩序,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甘肃省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甘肃省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甘肃省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价格监测规定》、《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甘肃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
1.3名词术语
1.3.1本预案所称应急,是指为避免或减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的影响,采取有效预防、缓解、应对和恢复措施的全过程。
1.3.2本预案所称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是指由于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公共事件、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等社会经济生活中不确定因素,引起市场供求关系、公众消费心理发生明显变化,进而形成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全省性或区域性商品或服务价格过度波动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