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汶川地震灾后农房重建技术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人民政府:
为了切实做好灾后农房重建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和引导受灾地区农民群众重建安全、经济、适用的房屋,尽快恢复正常居住生活、生产,根据国务院《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省政府《四川“5?12”汶川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工作方案》,提出灾后农房重建技术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工作总体要求
以保障农民灾后重建房屋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房建设施工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围绕灾后农房重建技术问题认真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对农房重建实行全程技术指导跟踪,加强农房重建质量的督促和检查,提高重建农房的建筑质量和抗震救灾能力,保障农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机制
(一)工作机构
在灾区市(州)、县(市、区)政府建立的地震灾后城乡住房建设安置工作领导机构中,成立专门的农房重建技术指导工作组,明确市(州)、县(市、区)、镇(乡)各级的职责,明确负责领导并配备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内。农房技术指导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本地农房重建技术指导的具体实施方案;提供当地农房重建推荐户型,并对农民选用的推荐户型提出具体施工设计要求;负责技术人员的组织、培训和管理;负责技术指导的信息收集,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总上报。检查,督促和协调技术指导工作的落实。
(二)技术人员组织
灾后农房重建技术指导人员由对口援助省市的技术人员、省内对口援助市(州)的技术人员和当地的技术人员组成,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不足部分可采取培训农村建筑工匠和组织建筑设计、施工企业支援技术人员等多种方式补充,为农民重建房屋提供技术指导。
(三)技术保障
为给农民灾后重建房屋提供技术指导,建设部下发了《汶川地震灾后农房恢复重建技术指导》(试行),省建设厅近期陆续下发了《四川省地震灾后农房设计方图集》、《四川省地震灾后农房重建施工质量安全指导手册》等技术政策文件和图册,各地要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一些技术规定,组织设计和编印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农房设计方案,以满足当地农房重建的不同要求和建设施工的需要。各地组织的技术指导人员落实,由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分片进行短期培训后到指定地方开展工作。
三、工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