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8〕7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各重点工业企业: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有关要求和规定,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工业节能降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深入推进工业节能工作,不断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缓解能源紧张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顺利实施“工业强市” 战略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工业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园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工业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发〔2008〕5号)下达的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目标任务,制定和完善本地区工作措施,及时将节能目标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签订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列入全市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24户重点用能企业要认真编制企业节能降耗实施计划,加强节能管理和培训,建立严格的管理和奖惩制度,强化基础工作,配备专职人员,抓好能源统计和计量,将目标落实到各生产环节和岗位,深挖节能潜力。
市政府对各区、县及市级有关部门的工业节能降耗工作进行目标考核,各区、县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也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市经委、市发改委、市统计局要切实加强工业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
三、明确重点,精心组织
(一)狠抓重点企业节能工作。突出抓好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节能工作,大力实施国家“千家企业”(美丰化工)、省“百户企业”(沱牌、盛马化工、久大盐化)和市24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不断优化企业用电方案,积极推广节水新技术,鼓励中水回收利用,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技术节电、节水、节油、节煤、节气。
(二)抓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重点抓好化工、建材、纺织等重点耗能企业的燃煤工业锅炉、区域热电联产、新型干法水泥等节能技改工程,组织实施资源节约重大技术示范项目,鼓励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节能技改项目。抓好美丰化工CCR法合成氨装置、巨龙水泥年产50万吨粉磨站、久大蓬莱盐化替代性盐、热、电联产等项目。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降低能耗和污染。
(三)抓好循环经济发展。按照国家、省的要求,抓好国家、省循环经济试点企业、试点园区示范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加以推广。抓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节能减排目标未完成的企业,加大清洁审核力度。实施企业新上项目节能评审制度。
(四)抓好工业节能统计工作。建立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统计月报制度。各区县(园区)和重点用能企业每月12日前,将本地区、本企业上月能耗情况报送市经委。市政府每季度通报各区县(园区)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