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代表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2人,联络员2人。
七、运动员资格
(一)户籍、学籍在遂宁市境内的干部、职工、居民均可报名参加。
(二)户籍和学籍未在遂宁但在遂宁工作满六个月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三)运动员在满足本系统组队的前提下,可相互调剂。
(四)参赛运动员须购买保险、并经有资质的县级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体育运动,否则比赛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各代表团负责。
(五)符合单项规程有关运动员资格的具体规定。
(六)有关竞赛项目应有一定比例的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参加(具体名额按单项规程要求执行),否则扣减团体总分。
八、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竞赛办法按单项竞赛规程执行(各单项竞赛规程附后)。
(二)各单项报名不足8个队(含8队)递减一名录取。报名不足3个队则取消该项比赛。
(三)按竞赛日程安排,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该项比赛计为0分。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竞技类
1.各代表团参加的个人项目将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其余优胜名次颁发证书。
2.各代表团参加的各单项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其中龙舟、大众广播体操、拔河双倍计分)。
3.各代表团团体名次录取前八名(按各单项团体名次得分之和计算)颁发奖杯。
(二)展示类:由船山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大会将评选优秀裁判工作人员15名,优秀教练员15名,颁发证书。
(四)大会将评选代表团优秀组织奖8名、体育道德风尚奖8名颁发奖杯(评选办法另定)。
(五)媒体公布各代表团所获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金、银、铜牌数、团体总分数。
十、报名和报项
(一)各代表团报名和报项时间:2008年4月25日前应将代表团报名报项表加盖单位公章,报大会组委会竞赛组。(联系人:郝 毅 邓金全 联系电话:2320365 5886335)
(二)各单项比赛按单项竞赛规程要求报名。
十一、经费
(一)各代表团团部人员、参赛运动员、工作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