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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8〕8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遂宁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希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四月八日

遂宁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的分布规律、形成特点、主要诱发因素、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预测,制订本方案。
  一、2008年全市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致灾因素分析
  1.气象因素。汛期是我市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和易发期,降雨是地质灾害主要致灾因素,每年由此诱发的地质灾害占总数的绝大部分。据多年资料统计,全市每年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数和灾情占全年的85%-90%以上。汛期当连续降雨量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降雨量在150毫米以上时,特别受区域性降雨影响,崩塌、滑坡等灾害将大量发生,如2007年7月2日-17日连续暴雨诱发全市地质灾害23起,因灾死亡2人,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62.5万元。
  根据遂宁市气象台预测,2008年降雨量为860毫米,5、6月降雨量正常略偏少;7月降雨量正常;8、9月降雨量正常略偏多。
  2.地质因素。我市位于四川盆地中部,涪江中游,大部分为低山-深丘覆盖较厚松散残坡积层及粘土层地带,海拔平均在300-500米之间,坡度为15°-40°的折线型斜坡及有利于汇水的马蹄形环状、阶地地貌,多发育滑坡类地质灾害。其他自然因素包括地下水、地表水、植被等,这些因素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因素相互作用密切相关,并诱发或加速地质灾害的发生。
  涪江及其支流两侧切割相对较深、相对高差较大及岩性以厚覆盖第四系残坡积层及松散粘土层为主的区域,在坡度大于40°的地区,一般易发生崩塌及危岩类地质灾害。
  3.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主要包括采矿、削坡、爆破、加载等。实施地基开挖、开矿采石、挖掘修路等工程活动中不合理的削坡导致自然斜坡抗滑力降低,同时一些削坡过程中的放炮震动使岩体结构疏松,从而引发滑坡、崩塌灾害;修房、工程建设的加载作用对一些原本处于临界稳定状态的坡体下滑力增大,导致斜坡失稳下滑,从而引发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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