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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价格工作要点》和《2008年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三、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一)平衡发展。继续发挥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牵头和协调作用,加强对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着力解决地区之间的不平衡、“七进”之间的不平衡问题。强化价格服务理念,巩固“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成果,继续探索价格服务进农户、进校园、进医院、进社区、进商场、进景区、进企业的有效途径。

  (二)注重实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取得实效的基本标准是:公示价格政策、解决价格矛盾、发布价格信息、完善价格服务网络、推进价格诚信建设。要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与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动员全系统力量,扎实做好价格服务的各项工作,提升服务层次。

  (三)培育特色。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抓试点、树典型,丰富服务内容,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行业特色的价格服务新亮点,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低成本、高效率、广覆盖的价格服务新路子。

  (四)完善机制。进一步完善“价格服务进万家”的工作联系、岗位责任、情况报送、效果反馈、业绩考评等制度,把价格服务活动作为价格工作考核评优和规范化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创建的重要内容,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保障“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

  四、加强和改进价格举报工作

  (一)推进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制定全省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形成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快速办理、及时反馈、实时查询、动态分析的价格举报工作网络,并实现与国家节点的对接。加强价格举报硬件建设,改善价格举报工作必要的调查取证、交通通讯、办公设施等装备。

  (二)加强价格举报信息汇总分析。省、市(州)价格举报信息汇总分析由半年一次改为每季度一次,提高分析质量,从举报线索中发现规律和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

  (三)完善和落实价格举报工作制度。按照《信访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来电、来信和来人上访的办理程序和反馈时限,建立和完善网络举报件的办理、回复程序,明确举报受理、案件办理、政策咨询等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热情受理、快速反应”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价格举报受理督办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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