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完善环保收费政策。推进环保收费改革,加大工作力度,调整部分城市偏低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在县以上城市全面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进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
四、努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
12、推进医药价格改革。贯彻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积极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督促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逐步建立人均门诊(急诊)费用、住院费用等指标考核体系。严格控制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加强对大型医用设备运行成本审核,降低检查检验项目价格。对低收入群体继续实行优惠收费政策。大力推行医药价格公示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改进药品定价办法,完善药品价格管理。继续分期分批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
13、规范教育收费。监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坚决制止一边免费、一边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行为。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高中教育收费政策,整顿住宿费收费标准,取消不合理的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逐步降低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清理整顿高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规范高校食堂、公寓收费。继续清理整顿改制学校、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的收费,凡没有做到“四独立”并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加强中小学教材及教辅材料价格管理。
14、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适时做好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严格审核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完善管理办法,落实收费减免政策。推行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取缔房地产开发企业价外收费,制止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哄抬房价和乱收费行为。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测,开展商品住房成本审核认证工作。
15、加强交通运输价格管理。研究推进撤并二级公路收费站点工作,推行车辆通行费计重收费。研究制定城市道路占用费收费标准。清理铁路、民航延伸服务收费,加大对铁路延伸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落实燃油价格与公路客运价格联动机制。
16、规范通信资费。加强电信资费套餐审批备案管理,减少资费套餐种类,简化计费结构,增加资费透明度。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降低移动电话漫游费和长途电话资费上限标准,研究完善电话月租费政策。
17、开展专项收费清理。落实国家相关政策,逐步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规范职业资格考试收费和卫生监督防疫收费。清理教育、医疗卫生、公安、人事、劳动等审批检验收费。加强《收费许可证》管理,规范发证、年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