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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价格工作要点》和《2008年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价格工作要点》和《2008年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甘价法调〔2008〕59号)


各市、州物价局,甘肃矿区、东风场区、甘肃厂区物价局:

  《2008年全省价格工作要点》和《2008年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全省物价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2008年全省价格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力争控制在略低于上年实际涨幅。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价格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首要任务,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强化垄断行业价格管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整顿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

  1、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幅度。2007年价格总水平涨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州,今年要有明显下降,力争控制在去年全省平均实际涨幅之内。去年价格总水平涨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州,今年要力争不高于本市州去年的实际涨幅。

  2、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和省政府的要求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依法操作,从严控制,慎重决策,有效制止不合理涨价和乱涨价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价格显著上涨情形消失后,及时建议省政府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3、加强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工作。继续做好基本生活必需品、紧缺商品以及重要的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对列入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范围的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进行重点监测。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质量,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和省内重要商品生产、销售和价格的变化,加强对价格苗头性、趋势性变化的监测,认真分析,准确判断价格形势,确保第一时间发现价格异动,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告情况,及时提出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措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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