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的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完善以农村污水、垃圾处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户集、村收分拣、镇运、县处理的运行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县农办牵头,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建设局组织实施)。
12、加快中心镇的培育发展。制定出台中心镇扶持政策,完善扶持措施,完善中心镇一级财政管理体制,编制中心镇规划,创新中心镇发展模式,推进中心村建设,使中心镇真正成为转移农民致富农民、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节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中心镇组织实施)。
(四)加快政府领域的体制改革
13、完善政府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职能,探索垂直管理部门与政府规范管理的体制机制。继续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改革步伐,明确职能定位,加快建立运转协调、规范有序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 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县人劳社保局牵头,县电视台、各乡镇、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全面抓好村庄撤并调整工作,稳步推进库区行政区划调整,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关镇设办事处和撤村建居工作,为内聚外迁工程实施打好基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牵头,县人劳社保局、鹤溪镇等相关乡镇参与)。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重点抓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城乡住房、生态环境、扶贫开发、科教文化、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十大重点领域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府办牵头,政府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进一步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完善规划管理体系,完善规划立项、编制、审核制度,开展规划中长期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各规划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14、深化审批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落实改革措施,加大完善力度,努力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5+X”等机制,建立完善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完善重点项目前期协调机制,改进招投标管理。(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15、加快构建公共财政体制。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对民生、“三农”等领域加大投入的持续增长机制。巩固乡镇债务化解成果,深化“乡财县管”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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