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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农技推广人员工作责任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方案的通知体系实施


  (三)责任农技员的岗位职责和要求:了解本专业技术知识,及其相关标准和法规;主要负责若干村全体农户的农技推广服务工作;联系3个示范基地、10个大户,全年到村、点、户时间不少于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二;责任农技员应通过现场指导和“农民信箱”、“景宁农业信息”、“农技110”等渠道,对责任区域的科技示范户、普通农户开展技术指导,协助县级农技推广机构做好技术示范方建设和农机推广工作;及时解答责任区域内农民提出的各类技术问题,不能解决的负责向区级农技机构人员寻求帮助。同时,要完成区级农技推广机构、农技推广专家等交办的其它农技推广任务。

  六、建立完善农技推广人员的培训体系

  建立完善农技推广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的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县农业主管部门、首席农技推广专家要认真制定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和社会化农技推广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原则上业务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2天,参加专业相符的学历教育时间等同业务培训时间。

  七、建立完善新型农技推广考核体系

  (一)对首席农技推广专家的考核:由县主管部门、各乡镇和主要服务对象等三方面按4∶3∶3的权重比进行考核。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下一年度的首席农技推广专家称号,并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新的首席农技推广专家。

  (二)对农技指导员的考核:采取县主管部门和服务对象两方面按5∶5的权重比进行考核。县主管部门主要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核,服务对象主要考核满意度。

  (三)对责任农技员的考核:责任农技员的考核由各乡镇、县主管部门和服务对象等三方面按4∶3∶3权重比进行考核,其中,各乡镇主要对责任农技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核,县主管部门主要考评责任农技员的业绩,服务对象主要考核满意度。

  (四)表彰奖励:对年度考核优秀、成绩突出的各类责任农技推广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八、加强农技推广保障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农技推广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农技推广专项资金,经费主要由县财政预算安排,并逐年有所增长。在农技推广队伍中设立科技创新奖,每年安排一定的农技推广科研经费,对农业、农机中有突出贡献的科技推广人员实行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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