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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
(景政办发〔2008〕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丽政办发〔2008〕9号文件精神,结合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中“临床用血100%来自于无偿献血”的要求,现制定我县2008年无偿献血计划。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无偿献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好无偿献血工作,确保我县临床抢救用血需求。

  附件: 1.2008年有关乡镇献血计划

  2.2008年县级部门、直属单位无偿献血计划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2008年有关乡镇献血计划

乡  镇

无偿献血任务

建议数(人)

献血活动时间

备  注

鹤溪镇

其中:卫生15人

机关8人

农民50人

每月26-27日

沙湾镇

其中:卫生23人

机关8人

农民50人

每月26-27日

东坑镇

其中:卫生8人

机关8人

农民50人

每月26-27日

渤海镇

其中:卫生8人

机关8人

农民50人

每月26-27日

英川镇

其中:卫生8人

机关5人

农民20人

每月26-27日

鸬鹚乡

其中:卫生2人

机关5人

农民20人

每月26-27日

毛洋乡

其中:卫生2人

机关5人

农民20人

每月26-27日

合计

3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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