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政办发〔2008〕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的领导,维护全县经济、金融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民间融资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钟昌明
副组长:
张晓强
周光洪
成 员:
雷应江(县府办主任)
潘文彬(县委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蓝明法(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杨唐珠(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潘昌才(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 斐(县法院副院长)
雷献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叶常萌(县发改局局长)
刘德灵(县经贸局局长)
沈招雄(县公安局副局长)
季晓伟〔县财政(地税)局局长〕
沈永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吴剑锋(县建设局局长)
陈阳南(县水利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