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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2008年应急管理若干基础工作的通知


  (四)加强应急管理日常工作机制建设。

  各乡镇(管理区)和部门要以建立完善的工作网络和顺畅的信息报告机制为重点,加强日常工作机制建设,切实提高我县应急管理运行能力。

  1、建立完善的工作队伍网络。

  (1)日常工作队伍建设。县政府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汇总与处置工作;各乡镇(管理区)和部门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组织实施工作,并指定1-2名工作人员兼任应急工作管理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统计、汇总、报送工作,以及对各村应急队伍建设、信息报告等事务的管理协调、指导、培训。农村、社区、学校、企业也要指定1-2名工作人员兼任应急信息联络员,负责本行政区域、本单位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工作。请各乡镇(管理区)和部门于9月10日前将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应急工作管理员名单(附件3)上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时请各乡镇(管理区)和教育局、经贸局于9月20日前按要求分别抓好《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应急信息联络员名单上报表》(附件4)的备案工作。

  联络人员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若因人事变动等情况要及时指派新的联络人员并报送上一级相关部门备案。附件5为已上报乡镇(管理区)的应急工作管理员名单,请相关乡镇(管理区)于9月10日前完成核实工作。

  (2)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景政办发〔2007〕85号《关于切实抓好应急管理基础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各乡镇(管理区)和专项应急预案主管部门均已在2007年完成了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增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广度和深度,切实提高基层的应急救援能力,各乡镇(管理区)和教育局、经贸局等部门要抓好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请各乡镇(管理区)于10月10日之前,负责抓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社区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并做好各村、各社区应急队伍建设情况的汇总、登记和培训指导;县域内各学校和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分别由县教育局和经贸局归口统一管理并做好指导和汇总工作。

  2、建立顺畅的信息报送机制。

  应急信息报告实行分级负责、条块兼顾、特事特报和半年一报相结合,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到位,为领导决策提供便捷、有效的信息参考。

  一是建立特事特报制度,一旦发生本行政区域和部门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各乡镇(管理区)和有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将《突发公共事件情况上报表(事中)》(附件6)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相应专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事件处理完成之后,应及时将《突发公共事件情况上报表(事后)》(附件6)上报。二是建立半年报送制度,各乡镇(管理区)和各专项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信息的统计工作,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对《应急管理工作半年报表》(附件7)认真审核、汇总,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应于每年7月10日、次年1月10日前分别将半年的应急统计情况报送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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