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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2008年应急管理若干基础工作的通知


  (二)确保完成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编制工作。

  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是应急工作的重要内容。自2006年以来,各相关部门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基本完成各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根据“平安县考核标准”的要求,各专项应急预案都必须编制《操作手册》,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应急预案真正在应急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明确责任主体,景政发〔2006〕33号《景宁畲族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第八条所确定的各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编制,其他专项应急预案的应急操作手册由预案的编制部门制作。要统一制作规范,操作手册一定要结合实际进行,简化、深化和细化各专项应急预案,用一套规范的处置流程、联络方法和保障方式,把应急处置流程、职责任务、应急资源、应急保障等内容分解细化、到点、到位、到人,突出操作性。为便于规范制定,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提供了《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编制指南》(附件1)供编制参考,请各相关单位(具体名单请查阅《各专项应急预案主管部门清单》〔附件2〕)指定工作人员,按《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编制指南》的格式要求组织编写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在12月10日前完成并报送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

  风险隐患排查监管是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分组,按照景政办发〔2008〕26号《关于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应在7月31日前将《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统计表》以书面(需盖章)和电子文件的方式上报,请包含在四大类分组名单中,还未上报的各责任单位于9月10日前将《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统计表》上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时,在今年11月30日前由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对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进行全面自查验收,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分析,研究改进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并于11月30日之前,将风险隐患集中排查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及《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登记表》以书面和电子文件的形式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将视情况对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抽查,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准备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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