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修订《甘肃省省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第一批)的通知
各省管医疗机构:
《甘肃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甘价费〔2004〕231号)施行以来,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总体进展顺利,社会各界反映平稳。根据省级各医疗机构两年多来的实际运行情况,由于医疗服务价格专业性强,项目内涵繁杂,个别医疗服务价格存在不尽合理的问题,同时也有少数医疗机构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内涵、除外内容及价格的理解存在一定偏差。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根据《甘肃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整体安排部署,结合国家发改委、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的修订情况,将分批对《甘肃省省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甘价费〔2004〕405号)进行修订,包括制定国家修订《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后新增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价格。现将第一批修订的省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修订(包括新制定)的省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政府指导价格的基准价按照《第一批修订(制定)甘肃省省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表》(详见附件)执行。其上下浮动幅度仍按甘价费〔2004〕21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各、市州接此通知后,请结合当地在医疗服务价格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应的修订完善。
三、各级价格、卫生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严格按照《甘肃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甘肃省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规则》及本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价格行为,严禁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乱收费,切实减轻患者不合理的负担。
附件:第一批修订(制定)甘肃省省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表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第一批修订(制定)甘肃省省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表
财务分类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说明
| 基准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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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230400010
| 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X线计算机体层综合显像(PET/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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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素药物,造影剂
| 次
| 1、全身显像加收60元;延迟显像加收60元。 2、未获得卫生部配置规划许可的,不得收费
| 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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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0300007
| X刀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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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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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
| 240300007a
| X刀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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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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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25
|
E
| 240300007b
| X刀治疗(增加靶点)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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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靶点
| 加收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 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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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0300008
| 伽玛刀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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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240300008a
| 伽玛刀治疗
|
|
| 次
|
| 5625
|
E
| 240300008b
| 伽玛刀治疗(增加靶点)加收
|
|
| 靶点
| 加收最高不得超过2500元
| 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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