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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于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的通知


  3、消费者权益知识宣传品大赠送。

  4、真假商品识别。

  5、公用企业服务活动。

  (五)一批企业自行下柜不合格商品集中销毁。

  (六)一批名优生活消费品展示。

  四、活动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活动定于3月13日上午9时至12时开展,其中餐饮业消保知识培训会暨消费体验走进餐饮业活动在3月10日前举行。

  (二)3·15纪念日活动地点:石印山广场;餐饮业消保知识培训会地点:县工商局四楼会议室。

  五、主要职责分工

  县消保委:负责活动的全面协调部署,活动用桌椅租赁、咨询现场的场地安排,组织召开活动动员会议。

  县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产品质量及维权法规宣传、咨询,受理相关投诉。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产品质量及维权法规宣传、咨询,受理相关投诉。

  县卫生局:负责食品消费环节卫生质量以及医疗服务方面的维权法规宣传、咨询,受理相关投诉。

  县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的商品质量及维权法规宣传、咨询,受理相关投诉。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品药品领域质量、广告等方面的维权法规宣传、咨询,受理相关投诉。

  县烟草局:负责烟草制品质量、广告方面的维权法规宣传、咨询,受理相关投诉。

  县人民银行:负责将各式各样的假币整理成册,介绍假币与真币的区别,教会广大市民辨别真币与假币的技巧。

  新闻媒体:负责活动现场的全程跟踪报道,实施舆论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好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突出重点,注重效果,周密安排,确保安全。要做好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的各项工作,让活动主题深入人心,让活动意义影响深远。

  (二)注重配合,协同开展。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通力合作,共同抓好落实。消保委及县工商局要主动与各部门联系,搞好协调,其他部门要主动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结合实际,深入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把“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与“和谐景宁”建设结合起来,特别是行政职能部门要把“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与严格执法,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结合起来,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害,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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