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08年度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四)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县级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
(五)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全面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的情况,重点选择1家在我县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和主要任务
(一)县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主要任务
1、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发改(粮食)、监察、财政、农业、审计、质检、统计、农发行等部门为成员的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各部门和单位要科学组织协调,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仓查库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2、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自查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清查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二)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县发改局粮食调控科负责向县清查办提供2009年3月末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具体到实际承储库点的统计报表和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农发行景宁信贷组负责提供2009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
清查办要对分库点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库存异常变化的,应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以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本次清查采取县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人民政府全面普查,省人民政府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