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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甘肃新科工业学校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甘肃新科工业学校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
(甘价函〔2008〕133号)


甘肃新科工业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收费标准的请示》(甘新工校〔2008〕2号)收悉。经研究并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现函复如下:
  鉴于你校属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关于同意设立甘肃新科工业学校的批复》(甘教发〔2008〕50号)),教育收费标准应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制定甘肃省民办中等专业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费〔2004〕199号)规定执行,即学费标准文科类每生每学年2000-3000元、理工农医类每生每学年2300-3400元;住宿费标准公寓每生每学年800元,非公寓每生每学年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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