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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关于2009年聊城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见的通知

  鼓励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境内外企业的并购贷款业务,着力支持有色金属、电力、纺织、化工、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兼并重组,积极创新发展针对企业并购的信贷产品、审贷模式和抵押担保方式。根据不同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等特点,量体裁衣,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多元化的资金需求。
  三、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要将中小企业金融业务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业务,从战略规划、投放计划、资本占用等各个方面实行政策倾斜,不断理顺业务架构、优化业务流程;对于基本面比较好、信用好、行业内有一定地位的中小企业适当增加授信额度,缩短审批时间,必要时可通过“绿色审批通道”等方式加快审批,最大限度地满足中小企业流动资金需求。加快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产品创新,积极推广联合担保贷款,开办固定资产按揭贷款,解决中小企业资金不足问题;办理抵押加信用保证组合贷款,充分挖掘抵押物的最大价值;开展应收帐款质押贷款,盘活账面资产等。
  各商业银行要争取上级银行优先选择在聊城辖区内开展企业债券、并购贷款等业务;加大对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新型融资工具的政策宣传和产品推广,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筹集资金。
  四、加强对“三农”工作的信贷支持
  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确保全年涉农贷款增幅高于2008年,全市农村信用社新增涉农贷款占比不低于60%,县域内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适时召开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推进会,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信贷支农模式,大力推广解决农户担保难的“村级信贷协会”模式、农户贷款难的“专业经济协会”模式、产业链上农户贷款担保难的“公司+农户”模式、涉农中小企业抵押难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模式、农户大额贷款需求和商户集中地担保难的“箱式信用共同体”模式,努力破解“三农”贷款难、担保难问题。
  农村信用社要加快推进信用评定建设,大力推广信用联盟贷款和以“龙头企业+基地+农户”贷款、“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贷款、专业合作社贷款为主的农业产业化贷款模式,积极开办新农村农民建房贷款、家电下乡贷款等信贷业务。对涉农贷款发放比例高的农村信用社,结合其实际情况,人民银行将适时给予支农再贷款支持,并允许提前支取特种存款。
  农业发展银行要认真执行国家粮棉油购销政策,做好粮棉油收购业务,积极支持地方储备体系建设,保证增储、轮换资金需求;落实好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择优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农业小企业,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持重点,不断增加中长期非经营性项目贷款投入。
  农业银行要坚持为农服务方向,积极支持具有资源、行业和产品优势的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单独匹配信贷资源,支持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支持农产品市场体系和物流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流通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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