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提高验收标准。根据《
商务部关于加强2006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划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今年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验收标准,以确保农家店建设质量。在执行《
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和《
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标准的基础上,一是以市州为单位计算,农资农家店建设比例不能超过农家店建总数的40%;二是以市州为单位计算,村级农家店建设比例不能超过农家店总数的60%;三是乡级农家店实行电子联网销售及管理;四是日用消费品农家店食品配送率应达100%,农资农家店化肥、农药等二类农资的商品配送率应达100%。
(八)营造良好环境。我厅制定宣传方案,联合新闻媒体,策划开展一系列宣传报道。各地也应结合实际,继续采取电视、报纸、广播、网络及板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家店建设深入人心。
(九)完善基础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及时、准确做好2006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要有效利用《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工作档案,督促试点企业按时全面如实上报进展情况。
(十)加强调研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早发现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完成商务部下达的《开展对农村商品流通成本调研》和《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效果评价、问题和对策研究》课题,推动我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继续扎实深入开展。
五、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几点要求
(一)要打破地区封锁、行业、所有制限制,推荐和选择有实力、有基础,愿意到农村市场发展的流通企业参与试点。
(二)从实际出发,坚持充分利用农村现有流通网点和设施发展改造农家店。
(三)注意充分发挥供销社作用和积极性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四)把建设和改造配送中心作为推进试点的重点工作来抓。
(五)坚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抓好试点。引导各级商务部门正确认识和把握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的发展规律,始终坚持市场观、系统观和可持续观,因地制宜,稳中求进,不盲目追求建店数量和进度,防止走低水平建店的老路,最终让农民是否长期受益、企业是否长期获利、政府是否长期满意来检验。
(六)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坚决杜绝和防止“只瞄准补贴资金,不实实在在建店”和骗取补贴资金等问题的发生。发挥补贴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企业加大投入,规范建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