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08年四川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商建〔2008〕24号)
各市(州)商务局,各扩权强县试点县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2008年四川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印发你们,各地可根据本《要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2008年的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2008年四川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二〇〇八年三月四日
附件:
2008年四川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战略目标和构建“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以及“一主、三化、三加强”的发展部署,以扩大消费为主线,统筹城乡,加快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积极构建区域商贸中心
按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到2012年把四川基本建成辐射西部的商贸中心的总体目标和布局要求,成都作为区域商贸中心大节点城市,绵阳、南充、遂宁、内江、乐山作为区域商贸中心中节点城市,广元、达州、宜宾、泸州、攀枝花作为区域商贸中心边界节点城市,处于交通主干线上的中小商贸小节点城市及其他市州,要根据省上的商贸中心建设工作方案,于7月底前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区域商贸中心发展规划、提出推进措施,年底前加快组织实施。年内省厅将适时召开全省区域商贸中心发展座谈会,并将全省的发展目标分解到各市州,纳入工作目标考核。
二、加快商业网点规划编制
1.全面推进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要在总结市州商业网点规划编制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空间布局结构合理、业态丰富、便民利民、城乡一体的市场体系发展格局。省厅将适时举办规划编制培训会,组织今年开展规划编制的县(市区)参加成都市部分县(市区)的网点规划论证会。年底前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完成网点规划编制工作,其中扩权强县试点县全部完成。
2.抓好商业网点规划的实施。已完成商业网点规划的市州和县(市区)要严格执行规划,主动协同配合建设、规划部门,依据规划对新建、改造、调整项目进行审核,对大型建设项目举行听证会,不得随意更改规划内容,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