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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下半年加工贸易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下半年加工贸易工作的通知
(川商机电〔2008〕19号)


各市(州)商务局:
  加工贸易是推进外向型经济加快发展的有效方式。今年以来,全省加工贸易持续快速发展,进出口、进口、出口逐月攀升,1-6月,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26.2亿美元,同比增长61.6%,占全省外贸进出口比重达27.3%,为全省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促进加工贸易跨越式发展,加快推进全省外向型经济进程,现就做好下半年加工贸易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定信心,抢抓机遇。下半年,我省加工贸易将面临诸多困难,人民币升值加速、物价上涨、能源涨价、运输成本增加等诸多问题,对加工贸易造成不利影响。但是,近年来全省加工贸易取得的巨大成果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使更多人关注四川、更多政策支持四川,给加工贸易带来发展机遇。各地务必要坚定发展信心,工作不动摇,目标不动摇,抓住机遇,采取对策,化解不利因素,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加工贸易出口24亿美元目标任务。
  二、主动出击,承接转移。为促进沿海加工贸易向内地转移,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中西部地区开展加工贸易的政策。各地要积极主动承接沿海加工贸易转移,促进当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快速发展。成都、绵阳市要充分利用被商务部确定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的契机,编制加工贸易承接规划,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操作性强的激励政策,加大转移条件、政策、环境的宣传力度,着力打造加工贸易转移承接示范区。地震受灾市州要高度重视对口支援省市加工贸易转移承接工作,把承接对口支援省市加工贸易转移当作灾后恢复重建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与对口支援省市建立产业转移与承接的促进、互动机制,主动出击,承接对口帮扶省市产业转移,推动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下半年,我厅将启动四川-欧洲经贸活动周,组织四川鞋业、服装企业赴意大利、西班牙、法国开展活动;组织香港、沿海企业四川行活动,与我省产业园区、企业对接。各市州也要积极开展相关经贸活动,“引凤入巢”。
  三、强化措施,搞好服务。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地加强与招商、涉外部门、行政服务部门的协调和配合,研究促进加工贸易的发展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本地区加工贸易发展的相关工作,解决好促进加工贸易发展中的产业布局、土地、能源、运输、融资、环保、审批服务等方面的问题。要建立督查督办的考核机制,把加工贸易工作列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分工,逐级分解,责任到人,全程跟踪和服务,以此推动加工贸易队伍不断壮大,确保今年新增加工贸易企业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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