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各级团委、农村信用社要加强相互沟通,把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作为“送金融知识下乡”的重点内容,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小额贷款扶持农村青年成功创业典型的宣传,激发广大农村青年的创业热情。
  第二十条 省联社和团省委将对在办理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表扬和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河北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河北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申报表
  3、农村信用社农户经济信息档案(略)
  附件1:
“河北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
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子洲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
  李 军  共青团河北省委副书记
  副组长:
  孙双伦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贷管理部总经理
  李军强  共青团河北省委农村部部长
  成 员:
  杨运东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贷管理部
  靳风献  共青团河北省委农村部
  丁小健  共青团河北省委农村部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部长李军强同志兼任。
  附件2:
  河北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申报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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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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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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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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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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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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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居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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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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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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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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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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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意愿及创业项目说明(如幅面不够,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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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社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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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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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团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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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章) 
年 月 日 
 | 基层农村信用社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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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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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团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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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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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此表格一式两份,随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2、荣获省级创业致富带头人称号和河北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青年领办人协会会员优先提供创业小额贷款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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