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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9年1月7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9年4月2日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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