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2起安全事故发生在全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系列安全生产重要部署,深入推进“平安重庆”建设,全力开展“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落实专项行动的重要时期,影响十分恶劣,教训非常深刻。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特别是张德江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同华煤矿“5.30”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迅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新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及时研究部署,切实采取过硬的、可操作的、有针对性的措施抓紧落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多发、高发的势头,坚决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针对安全生产一些行业(领域)、一些环节责任不清、互相推诿的实际,完善和落实企业出资人和法人主体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建筑行业的建设业主单位、承建单位、监管单位责任制,落实总承包单位、BT方式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分级负责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企事业单位人事、资产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制,综合监管、专项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制,职能部门协管责任制及条块结合协调机制。完善行业联席会议制度,同一企业多个施工、生产单位安全生产协同机制等。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尽快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办法,细化处罚办法,严格抓好监督落实。对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抓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