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转发中央治贿领导小组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川食药监党〔2008〕44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队):
2007年,全省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今年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根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了《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议的意见》,现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推进全省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搞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规范药品注册申报秩序,建立健全注册产品研制现场和生产现场核查制度,加强核查员培训,着力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纪律严明的核查员队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巩固现场核查成果,依法做好药品注册和再注册工作,严厉打击违规申报行为。
二、认真执行《四川省药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引导药品生产企业依法、诚信生产经营,积极探索信用体系建设的新思路,结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根据信用等级来确定监督检查力度、频率,重点加大对有违法记录、失信记录企业的监管、惩戒力度,加大对守法、诚信企业的帮扶力度,促进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生产经营。
三、注意将药品市场监管工作与建立药品市场诚信体系结合起来,认真做好规划,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进行推广,努力维护药品经营市场的正常秩序,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同时建立药品经营企业诚信档案。近期要建立特殊药品监管信息系统,认真做好特殊药品监管工作。达州大竹、宜宾南溪的经验值得借鉴。
四、继续坚持《四川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约谈制度》,加大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行为及发布违法医疗器械广告企业的公示力度,结合日常监管、行政审批、体系考核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社会信用约束机制,加大对不诚信企业的警示和查处力度,严厉惩戒违法失信行为,对诚实守信企业予以政策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