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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行政机关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2、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凡由于出差、生病等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提前经市政府秘书长向主管市领导请假,经批准同意后及时将委托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名单报市政府办公室。

  3、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确保会议质量。参加会议人员不准迟到,不准中途退场。进会场前要关闭通讯工具。开会时要集中注意力,认真记录,严禁一切影响会场秩序的行为。

  4、市政府将对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决定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随时予以通报。

  三、严格执行重要来宾报告和接待制度

  (一)凡是上级机关副厅级以上领导莅临我市,各部门必须及时书面报告市政府。并做到来葫时间、目的、人员名单、接待方案(草案)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翔实、完整。

  (二)接待工作范围和接待主体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内宾接待工作规范>的通知》(葫委办发〔2005〕21号)要求执行。

  四、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一)要强化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区、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紧急重大信息必须在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经主要领导审签后迅速上报市政府。不能在第一时间形成文字材料的,要利用电话等形式报告事件的初步情况,详细情况随后尽快形成文字材料续报。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上级垂直管理部门的紧急重大信息,由市政府领导审定、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与有关部门统一口径后报送。

  (二)要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分析评估工作。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对本地区、本系统发生的突发事件分析评估情况,定期形成突发事件分析评估报告报送市政府。市政府应急办要对各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突发事件分析评估报告报送情况,以及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市政府领导批示落实等情况进行通报。

  (三)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各地区、市政府各部门要按规定每天安排1名领导带班、1名机关干部24小时在位值班值宿,要确保24小时值班值宿通讯联络畅通。同时,要选配能力强、素质高的机关干部承担值班值宿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各类突发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值班值宿工作中违反规定和出现紧急重大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问题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值宿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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