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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局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办理时限的通知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办理时限的通知
(东建技〔2008〕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34号),为加强对施工图审查的监管,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决定从即日起,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的办理时限从即到即办调整为5个工作日,具体办理程序见东莞建设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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