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安全教育培训;
(九)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
(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围墙围护及场地硬地化、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
(十一)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等;
(十二)消防器材设施;
(十三)应急救援器材;
(十四)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
(十五)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
(十六)施工作业现场视频监控。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或标底、最高报价值,应根据工程情况,按照本规定及《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确定安全措施费。安全措施费用由下列四部分费用的计算总和组成,四项费用应当单独列项计算。
(一)按照广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的规定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的费用,具体计算规定如下:
1、安全防护技术措施项目费用,按各专业定额的相关定额子目计算;
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其它措施项目费用(内容详见附表:按系数计算的其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内容),区分不同专业分别按以下标准费率计算: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1
| 建筑工程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3.16
|
2
| 装饰装修工程
| 2.50
|
3
| 市政工程
| 2.82
|
4
| 园林建筑绿化工程
| 2.44
|
5
| 安装工程
|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
| 3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