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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建设工程创优工作的通知

  5、申报的工程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优良等级,总分85分以上,其中文明施工单项检查评分应在859分以上;

  6、上半年检查通过的项目,下半年还需进行复查。

  (二)奖励办法

  1、对获省双优工地的施工企业,可获得10次直接进入商务标开标、定标的资格。

  2、在施工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监管平台给予加分奖励。

  四、进一步落实创优工作

  为做好今年的建筑工程创优工作,市建设局成立由建设局领导任组长的创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质安科、市场科、技术科、质监站、安监站、市建筑业协会等有关科室和单位,创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科。各镇(街)规划建设办和松山湖同时也应相应成立创优工作领导小组,对工程创优工作加强领导。

  各施工企业应成立以企业领导为组长的创优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做好每年的创优计划,创优计划应包括工程概况、创优目标、创优机构、实施步骤、实施方法、新技术应用等内容,做到“科技创新、过程控制、细部求精、资料完善”。建设单位及各监理企业对创优工程应予大力支持,投入技术力量,积极协助施工企业做好创优实施工作。各施工企业应将2008年的创优计划于3月31日前向创优工作办公室申报,由创优工作办公室分期组织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全市建设工程创优工作的落实。

  附:1.东莞市优良样板工程申报表
  2.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申报表

东莞市建设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东莞市优良样板工程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地点

 

监理单位

 

面积/层数

 

总投资

(万元)

 

设计单位

 

结构类型

 

基础类型

 

勘察单位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项目经理

/证号

 

联系人

 

电话

 

施 工 简

            

建设单位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市建筑业协会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市建设局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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