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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建设工程创优工作的通知


  2、今年出台的企业信用动态监管系统将与创优工作挂钩,进一步建立激励机制。在施工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监管平台给予加分奖励。

  二、关于创省优良样板工程

  省优良样板工程是我省在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省级荣誉奖励,每年评选一次,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工业设备安装工程。2008年,我市拟推荐不少于18项工程参加评选,各镇(街)、各施工企业应提前做好创省优良样板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报2008年省优良样板工程应是在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0日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

  2、工程规模应符合省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办法范围;

  3、必须符合法定建设程序,项目立项、土地、规划、消防、环保等手续完备;

  4、分部齐全,应涵盖土建、设备安装、电梯等内容;

  5、不能有质量缺陷,不能发生安全事故,观感质量要好,安全评价要在合格以上;

  6、工程必须采用五项以上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

  7、省优良样板工程需在市优良样板工程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申报时间约在8月份,复查时间约在10月份。

  (二)奖励办法

  1、对获省优良样板工程的施工企业,可获得次10直接进入商务标开标、定标的资格。

  2、在施工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监管平台给予加分奖励。

  三、关于创省双优工地

  省双优工地即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是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方面授予施工企业的省级荣誉,每年分上、下半年检查两次。2008年,我市拟推荐不少于20项工程参加评选。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工程必须已按《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规定(暂行)》的要求完成了一个阶段以上的安全评价,其中申报下半年的工程须是在当年6月1日后开工,并计划在明年3月底竣工的工程;

  2、工程规模应符合省双优工地评选办法范围;

  3、必须符合法定建设程序,项目立项、土地、规划、消防、环保等手续完备;

  4、未采用钢管外墙脚手架,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或仍使用鼓筒式(滚筒式)搅拌机现场搅拌的工程不能参加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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