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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1、切实把隐患治理工作结合到日常的监督管理当中
  (1)加强对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人员到位情况的检查;
  (2)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
  (3)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工人培训、安全交底、安全教育情况的检查。
  (4)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包括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脚手架、大型施工起重设备等)的方案编制、审批及组织实施情况的检查;
  (5)加强对工地临时用电的和消防安全的检查;
  (6)加强对“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状况的检查;
  (7)检查应急预案是否健全,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2、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监管力度
  (1)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日常使用的监督管理;
  (2)杜绝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安装企业、不具备相关资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和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起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
  3、大力推行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
  (1)继续开展建筑工人平安卡制度专项检查,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工人的培训考试进行查漏补缺,加快办理领取IC卡的工作。
  (2)建立平安卡培训考试长效机制,确保各镇街在建工地工人平安卡培训考试工作得到落实,实现所有在建工地工人持卡上岗。
  4、加强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1)严格执行《东莞市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
  (2)加强对建(构)筑物拆除工程的检查。凡未按规定办理拆除施工安全备案或者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程一律作停工处理,并派专人复查跟踪;
  (3)加强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知识培训与宣传,提高拆除工程各责任主体安全与法律意识;
  (4)加强对拆除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力度。积极实施《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拆除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5、加强对市政工程的监督
  (1)加强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定和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2)规范市政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
  (三)总结评价阶段(11月16日至12月5日)。
  各镇街规划建设办要对本镇街开展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隐患治理的成效,分析查找隐患治理工作中存在不足之处,不断完善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有关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工作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5日前报市建设局质量安全管理科,局办事大厅二号窗口收件(可传真,传真号码:22263097)。市建设局将对各镇街开展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工作进行汇总,对本年度全市开展隐患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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