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建质安〔2008〕14号)
各镇(街)规划建设办、松山湖规划建设局,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
2008年是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安函〔2008〕64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制定了《东莞市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镇街、本企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东莞市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
东莞市建设局
二○○八年四月二日
附件:
东莞市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广东省建筑施工隐患整治年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全面贯彻《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一法三条例为主线,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和高处坠落等三类事故为重点,全面排查和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继续深化专项治理,推动建设工程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落实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严防和减少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各镇街、各企业通过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切实落实建设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认真落实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严防和减少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2008年我市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工作目标:一是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治理率力争达到100%,确保实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二是务求把我市建筑施工死亡人数控制在5人指标内;三是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