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开发办、团省委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川人发〔2008〕56号)
省级各部门,各市(州)委组织部,各市(州)人事局、编办、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团委:
2008年是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第三年,也是2006年首批“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的第一年,社会上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就业问题十分关注,部分即将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已产生后顾之忧。为切实做好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推动“三支一扶”工作顺利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服务工作
做好首批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是2008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部门要从关注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上重要日程,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思路。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措施,充分挖掘就业岗位,及时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抓好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努力帮助每一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都有一份工作,努力确保“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平稳进行。
各受灾地区组织、人事部门要在抗震救灾、恢复生产的同时,抓紧做好灾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的统筹安排。要结合实际情况,拓宽就业渠道,将灾区“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服务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对因灾失去双亲、因灾致残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具有就业条件的,要确保其就业。
二、千方百计为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创造条件
(一)广开渠道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的招录(聘)工作
1.关于报考公务员
(1)县、乡党政机关招考公务员时,应当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面向2008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定向招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