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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5、进一步加快全省建筑业电子政务建设。要根据《湖北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和诚信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建筑业行政审批、监督综合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的申报、审核、核准、统计等电子申报、网上申报工作;逐步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建设工程现场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市场信用信息查询等内容为主的监督管理网络。现阶段,要以互联网为依托,尽快实现本行政区域内监管和服务内容的互联,初步形成覆盖县、市的行政审批、监督管理闭合系统和网络,在此基础上,省建管局积极整合各方面条件和力量,力争2010年底前,初步达到全省建筑业监督管理信息化共享、各类管理系统对接的水平和能力。
  二、充分发挥建设信息中心和行业协会在建筑业信息化建设中的服务功能
  6、发挥省建筑业协会、装饰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建筑业信息化。组织开展全省建筑业信息化标准制定。逐步打通软件之间数据流通的瓶颈,解决行业信息化的信息及数据的流动问题。
  7、加大信息化宣传和培训的力度。普及信息化知识,培养信息化人才。组织开展信息化知识普及和业务的培训活动,做好信息化经验和技术交流、专题培训等工作,推动信息技术在行业中的普及,提高行业基础信息的数字化水平,为行业全面实现信息化打好基础。
  8、协助省建管局开展全省建筑业信息化建设评价工作。研究制定评价标准,落实实施评价的具体工作。
  三、加强建筑业企业信息化的建设
  9、建筑企业应建立信息化建设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实施机构,应制定信息化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包括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的目标、实施计划、年度计划和资金保证计划。企业要在每年的预算中划出相应比例的资金,专款专用,以保证企业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的需要,在进行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时,要充分考虑信息化的要求,要制定吸引、稳定信息化人才的措施。
  10、建筑企业要重视信息化的基础工作和标准化工作。普及信息化知识,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对建筑企业人员进行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信息技术教育,培养一批精通信息技术和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把标准化作为企业信息化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使同类的企业使用同一版本的信息系统,逐步解决低水平重复开发、信息孤岛等问题。
  11、加快推进“一个平台(网络平台)、二大系统(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和项目管理系统)”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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