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遂宁市教育局、遂宁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命名遂宁市第四中学校等八所学校为遂宁市第四批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的通知

遂宁市教育局、遂宁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命名遂宁市第四中学校等八所学校为遂宁市第四批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的通知
(遂教发[2009]4号)


各区、县教育(社事)局、法建办,市直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及时总结、推广依法治校先进经验,树立依法治校的先进典型,提高依法治教水平,根据《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活动的通知》(遂教发[2004]58号)、《遂宁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遂教[2006]77号)、《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政策法规与行政许可科2008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遂教办[2008]25号)及《遂宁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关于2008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遂法建组[2008]1号)要求,在学校申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市法建办组成验收组对2008年申报市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的9所学校逐一进行了审核验收,并按程序将审核验收合格的8所学校在“遂宁教育网”进行了为期七天的公示,未收到不同意见。现决定命名遂宁市第四中学校、遂宁市第六中学校、船山区紫东街幼儿园、射洪县柳树中学校、射洪县香山镇初级中学校、射洪县东岳乡初级中学校、大英县隆盛镇中心学校、大英县象山镇中心学校为遂宁市第四批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