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试卷评阅工作由各区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市直中学和“三园区”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文下发。考试成绩必须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考试成绩统计表及普通高中、职高录取后的其他学生考试成绩数据库务于7月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招办。(成绩库字段按市上规定的标准统一录入和上报。)
11、考试收费标准及使用.
(1)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函[2006]72号文件规定,今年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考试费60 元。其中报名及文化考试费40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费12元,体育考试费8元。
考生报名考试费由各区县收取,收费标准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加收其它费用。
(2)市教育局按所有考生每位9.00元收取试卷工本费及考试组织、普通高中新生建档及信息采集等费用。其余经费留作各区县统一组织考试、阅卷等开支。实验操作和体育考试费上缴金额另文规定。
上缴经费务必于6月底前交市教育局。
三、综合素质评价
在市、县(区)教育(社事)局的领导下,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以《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中列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九年级下期完成(4月底以前)。综合素质评价应参考学生在初中三年中的成长记录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记录及考查科目成绩等方面。评价结果应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以整体叙述,展示学生的潜能和特长;第二部分为三年综合评价等级,等级分为A、B、C、D四级。对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为“D”等时应非常慎重,不得事先确定等级比例。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的结果,应在中考前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四、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将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到各区县,各区县再下达到各学校。
2009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20000人,其中安居区3200人,蓬溪县3300人,射洪县5400人,大英县2500人,船山800人、市直属、三园区4800人。
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2009年定向切块分配的招生计划,其比例应达到招生总数的35%。
遂宁中学(其中“慈善志翔班”60名面向全市招生,具体招生办法和名额分配另文下发)、遂宁二中的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单位
| 船山
| 安居
| 开发区
| 工业园区
| 河东新区
| 遂宁一中分校
| 合计
|
遂宁中学
| 40
| 30
| 20
| 10
| 10
| 20
| 130
|
遂宁二中
| 50
| 30
| 20
| 20
| 20
| 30
| 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