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积极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工作评选表彰活动。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集中开展一次“青少年维权行动月”法制主题手抄报展评活动和征文比赛。市教育局将对全市的优秀法制手抄报作者予以表彰。
5、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扩大影响。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学校要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台等媒体加强“法制教育进校园”工作宣传报道,力争多出工作亮点、推广成功经验、巩固工作成效。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努力形成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以市教育局纪委书记王朝蓉同志为组长,市法院、市检察院、团市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全市教育系统扎实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学校要加强对“法制教育进校园”工作的组织建设,确保人员、资金和办公场所“三落实”。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学校要加强法院、检察院、团市(区、县)委、公安局、司法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主动争取工作支持和业务指导。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要为当地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提供所需的法律法规书籍、法制课讲稿、法制宣传画等相关资料,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效。
(三)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工作成效。
“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是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未成年人维权行动月”系列活动之一,也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学校要将“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纳入部门、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进一步完善工作监督考评机制和办法,加大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力度。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各校开展“法制教育进学校”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此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逗硬考核,严格奖惩。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加强“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的信息沟通。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学校要定期向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报送工作信息,突显工作亮点,推广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巩固工作成效。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2280910;电子邮箱地址:sjyjf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