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葫政办发〔200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09年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1月15日至2009年3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四季度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排查治理隐患;在打好安全生产“四大战役”的基础上,突出抓好火灾消防、公共场所、海上运输及渔业三项安全专项整治,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用实际行动,为春节期间安全稳定、省“两会”、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机构,孙兆林市长任组长,各位副市长、市长助理、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各县(市)区、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
三、检查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全面细致检查、解决突出问题”的原则,围绕7个重点行业(领域),认真查找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一)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对实施入井维护的54个煤矿、正在进行采煤方法改革施工的4个煤矿和16个仍在停产的煤矿,检查是否存在私自生产或维修行为、驻矿看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矿井监控系统使用情况、绞车司机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入风井口2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明火炉问题。
(二)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要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山行为,重点检查各类采矿、采石场的安全,认真排查事故隐患,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和是否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隐患整改是否落实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同时检查企业对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情况。特别要突出尾矿库的安全检查,在巩固前期“四大战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并以此为契机,开展一次“尾矿库”整治“回头看”活动,加强病库、危库、险库的监控管理,对整改无望的要立即采取关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