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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保障局《惠州市8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保障局《惠州市8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府办〔2006〕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制订的《惠州市8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惠州市8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步伐,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作出的重要决策。实施此项工程,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惠州,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加快我市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的迫切需要;是加快培养技能型劳动者,促进我市产业升级和增强发展后劲的客观要求;是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这项关系全局的重大战略工程。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相应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切实贯彻落实该项工作。
  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劳动保障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六月八日

  惠州市8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6〕2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惠州的实施意见》(惠市委发〔2005〕24号)精神,为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实施“惠州市8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加快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的要求,加大城乡统筹就业力度,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全面提高技能,加快转移就业,逐步脱贫奔小康,为促进我市城乡统筹发展、区域协调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农民脱贫奔康和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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