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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岸金山湖(三环路两边)征地的预公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岸金山湖(三环路两边)征地的预公告
(惠府〔2006〕61号)


  根据惠州市、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经研究,决定对桥东办事处文头岭村、河南岸办事处河南岸村位于河南岸金山湖三环路两边的集体土地实行依法征收和相邻的国有建设用地实行征用(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并按程序上报审批。经批准后,上述用地用作城市分批次建设项目用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面积
  拟征地块位于河南岸金山湖三环路两边,东至桥东办事处文头岭村金竹岗处,西至河南岸办事处河南岸村苏屋村禾寮岭、大岭公段,南至三环路向南延伸1000米,北至惠沙堤路。其中属于河南岸、湖山、冰糖、文头岭村的集体土地共3540亩,国有建设用地996亩。
  二、补偿标准
  (一)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惠城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暂行)》三类区公益性项目用地补偿标准取高限执行。具体见下表:

地类

土地补偿费(元/亩)

青苗补偿费(元/亩)

安置补助费(元/亩)

合计(元)

水田

14400

900

9000

24300

旱地

9600

800

8000

18400

菜地

18000

1500

15000

34500

鱼塘

18000

1800

7200

27000

果园

10000

10000

8000

28000

林地

5250

 

4200

9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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