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龙头企业培育对象的通知
(惠府〔2006〕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1998年以来,我市分三批先后认定23家企业为“惠州市农业龙头企业”、11家企业为“惠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对象”。根据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及培育对象进行重新考核认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市有关部门考核,重新公布广东祯州集团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广东惠州驼鸟场等6家企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对象。
凡过去曾经认定而不在本次公布名单之列的企业,自然失去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对象资格,不再享受国家、省、市的各项扶持政策,曾经授予的牌匾由市农业部门收回。
附件:惠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对象名单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惠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业
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对象名单
一、惠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9家)
(一)市直企业(4家)
1.广东祯州集团有限公司
2.惠州市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3.惠州市阅粮饲料有限公司
4.惠州市惠泰安菜篮子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二)惠城区(6家)
1.惠州市东平水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2.惠州市绿色食品公司
3.惠州市广田食品企业有限公司
4.惠州市盈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5.惠州市海纳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6.惠州市盈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惠阳区(2家)
1.惠州市惠阳绿兴开发公司
2.惠阳区欣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四)惠东县(8家)
1.东进农牧(惠东)有限公司
2.惠州市四季鲜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3.惠东县九华农贸有限公司
4.惠东县生源农业有限公司
5.惠东县恒利实业有限公司
6.惠州市三联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7.惠东县广兴农贸有限公司
8.惠东县美味皇油脂有限公司
(五)博罗县(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