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初步形成市区城市无障碍化的基本格局,积极发展信息交流无障碍,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2.主要措施。
(1)政府有关部门和残疾人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在制定社会政策时,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性,将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纳入各项社会政策之中,给予特别扶助,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残疾人面临的突出困难与问题,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及参与社会生活的权益。
(2)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法律法规体系,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
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进一步制定和修订相关政策、规章,适时修订市、县(区)残疾人优惠政策和扶助规定。
(3)加强对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将《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规纳入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各级政府制订相应计划,倡导全社会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增强残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维权能力。
(4)加大《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力度,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
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视察,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
(5)建立以各级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司法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各级残联和社会团体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6)对因企业转制、国家征用土地、城市拆迁等造成残疾人利益受损、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权益保障重点、突出问题,要制定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建立重大、典型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筛查制度,加大查处力度。
(7)贯彻国务院《
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解决残疾人问题,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8)严格执行《
残疾人保障法》、《
建筑法》及《
广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无障碍建设的规定和无障碍设计规范,根据国家制定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行业标准,加快行业无障碍建设,对城市既有道路、建筑物制定计划,进行无障碍改造,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加强无障碍宣传,开展市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9)积极发展信息交流无障碍,采取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无障碍地接受和传播信息、交流、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八)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化建设,是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要求,是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是:
1.任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