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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邀请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和省残疾人艺术团来惠演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参加省盲、聋、培智学校文艺汇演比赛,多次获得好名次,为我市赢得了荣誉。
  建立全市残疾人体育培训基地。成功举办了第三届全市残疾人运动会,龙门县还举办了我省首次县级残疾人运动会。组建了全市聋人篮球队。“十五”期间,组织残疾人参加省的各项运动会,获得了1金、3银和5铜的好成绩。
  (六)社会舆论环境不断优化。
  建立了市残联公众信息网,创办了《自强之音》报。新闻媒体更加关注残疾人事业,举办了第四、第五届全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十五”期间,仅“全国助残日”和“国际残疾人日”期间,在广播、电视、报纸上发表稿件达330篇,发放宣传资料15000多份,极大地宣传了我市残疾人事业。
  (七)残疾人事业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进行了检查,解决了实施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和政策中的问题,促进了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市、县(区)残联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十五”期间,义务帮助残疾人打官司25宗,为残疾人挽回经济损失40万元。
  (八)残疾人组织建设得到加强。
  市残联综合服务中心建成,为全市残疾人的康复、就业、培训等提供服务。成立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残疾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两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市、县(区)残联顺利地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全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队伍进一步壮大。
  (九)面临的主要问题。
  残疾人事业地区发展不平衡,经费投入不足,仍滞后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使残疾人跟上全市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二、主要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必须紧紧围绕惠州建设现代石化数码产业名城和建设文明惠州、和谐惠州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
  (一)主要目标。
  1.全市残疾人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残疾人事业继续走在全省前列。残疾人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2.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全面构建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2010年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3.加大扶贫力度,扶持5000名贫困残疾人脱贫,改善1000户贫困残疾人的居住条件。
  4.全面实行残疾少年儿童免费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保证残疾学生接受中等和高等教育的权利。
  5.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就业率达到88%;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社会福利进一步提高。
  6.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社会生活参与面不断扩大。
  7.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优越。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维护残疾人的尊严和权利。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改善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
  8.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指导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各级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重点,加大投入,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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