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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工作的通知


  四、加大预防硫化氢中毒宣传力度。各区县有关单位要通过电视台、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硫化氢的识别方法、可能产生硫化氢的场所、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施救方法等相关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的防范意识。

  附件:
  1.可能产生硫化氢场所基本情况表

  2.填表要求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可能产生硫化氢场所基本情况表
  区县(盖章):                          截至2009年4月30日 
序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行业类别工艺类型可能产生硫化氢的部位是否存在清淤作业备注
名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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